八旬翁喊冤十四年,广东高院承认错判
作者 巫英蛟 刘虎
“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一“返还投资款”纠纷作出再审裁定。
清算组委托的《清算审计报告》显示:一群原告追着要了十四年的投资款,出资数额为零。但就是这样一个荒诞的案子,八旬翁阮潮坤作为被告竟一路输到底。据了解,广东高院启动再审后至今已先后开庭两次,但尚未作出裁决。
广东省高级法院。刘虎 摄
1989年,阮潮坤在珠三角的广东省增城市(现广州市增城区)创办了“广州市增城仙村建城水泥厂”(以下简称:广州建城水泥厂),并聘请了阮慧娟、阮海波、吴树强、朱业汉等村民到厂就业,同时还聘请了从政府退休的朱和照担任顾问。朱和照为朱业汉的父亲。
阮潮坤在顾问的建议下,为帮助长期跟他做事的朱业汉等人降低个人所得税,于2005年将他们登记为建城厂合伙人。“实际上,他们分文未出。”阮潮坤说。
2007年,因广州市政策调整,水泥产业须转移外地。阮潮坤带着原班人马来到广西,以广州建城水泥名义收购广西贵港市国有独山水泥厂的生产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收购款项均由广州建城水泥厂的银行账户汇出。
2008年,阮潮坤等13人委托吴树强、朱和照等人在广西贵港市注册成立贵港市建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港建城公司)。新公司刚成立不久就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产销利润急转直下,阮潮坤又重病缠身。
“顾问朱和照趁机拉拢阮海波、阮伟金、朱业汉等10人,通过从增城法院出来的干部廖远峰律师,企图利用诉讼来侵吞广州建城水泥厂、贵港建城公司的资产。”阮潮坤说。
早已废弃的贵港建城公司。刘虎 摄
2008年11月24日,阮海波等人将贵港建城公司和阮潮坤诉至增城法院,主要诉求如下:
一、要求分配广州建城水泥厂的资产,每人245万元;
二、要求贵港建城公司返还每人130万元投资款。
“这就是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阮潮坤的儿子说,“父亲带着他们发家致富,即便分文未出却照样把他们被列为合伙人,到头来却被合伙人吞掉本不属于他们的财产。”
2010年,阮潮坤在增城法院一审输掉官司后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该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增城法院重审依旧判阮潮坤和贵港建城公司全输。
2013年4月,广州中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了阮海波等11人要求分配广州建城水泥厂的资产的诉求,但支持了要求贵港建城公司返还每人130万元投资款的诉求。
阮潮坤不服判决,针对其中一名原告吴树强要求贵港建城公司返还投资款的诉求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诉。广东高院提起再审,撤销广州市中院、增城法院的原判决,驳回了吴树强的这一诉求。
因其他原告的诉求、依据的事实完全一样,胜券在握的阮潮坤于是继续对另外10人的第二项诉求向广州市中院提请再审。
然而,广州中院不顾广东高院对吴树强案的判例,继续维持原判。鉴于此,广州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检察院提起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广东高院再审竟然驳回抗诉。
“同一法院、同一审判庭,仅因法官不同就作出前后完全不同的阴阳判决,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阮潮坤说。
该案的确“匪夷所思”,期间甚至出现过一张神秘账单,记录着诸原告对相关法官及其他人等的“活动经费”,其金额高达596万元。笔者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文章《法院“硬刚”冻账户13年不解封,七旬翁痛心仍欠数百工人工资》(点击标题即可进入阅读),对该案做了详细披露。
阮潮坤及其获得的一张“活动经费”账单复印件。刘虎 摄
据阮潮坤的儿子讲述,《法院“硬刚”冻账户13年不解封,七旬翁痛心仍欠数百工人工资》一文发布后,广东省纪委、广州市纪委对长达十三年的系列案件幕后的腐败问题启动了调查。审判监督程序也随之启动。
事实上,这本是一个简单的案子,焦点只有一个:诸原告到底有没有实际出资?
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14日,广东高院再审开了两次庭,审庭中出现一份关键证据——阮海波等人通过增城法院指定清算组提交的《增城市建城水泥厂清算审计报告》。该报告证实:诸原告在入伙广州增城水泥厂未出资,创办贵港建城公司亦未出资。
广州中院已于2013年终审判决驳回了诸原告要求分配广州建城水泥的诉求。“令人不解的是,增城法院在未告知广州建城水泥厂法定代表人阮潮坤、未正式立案、未进行审理、在上级广州中院二审未裁判生效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于2014年3月5日指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建城水泥厂的清算人,公然对抗上级法院终审裁定,胆子也太大了。”阮潮坤说。
阮潮坤称,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不是财务审计单位,仅是一家法律服务单位。其接受增城法院违法指定为清算人后七年多了,未召开合伙人会议,也未对广州建城水泥厂进行清算,反而在2017年按阮海波等人意思再次将阮潮坤、贵港建城公司告上增城法院,奇怪的是广东的三级法院都支持其诉求,阮潮坤、贵港建城公司全输。
“原告他们提供给增城法院的账目,在增城法院此前几次庭审中,自己都承认是有问题的,是假账。增城法院亦委托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都因伪帐而无法审计。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2014年作为增城法院指定清算人,但至2021年中央政法巡视组进驻广东、省纪委查办案件后才进行清算活动。”
2021年秋,该所发函通知广州建城水泥厂的合伙人提供账册,并委托一家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对于诸原告是否实际出资这一问题,审计报告称:“2007年和2008年的会计资料,未发现各出资人投入了出资额。”这就证实,在创办广州建城水泥厂、贵港水泥公司时,诸原告并未实际出资。
《增城市建城水泥厂清算审计报告》。
关于2007年前的会计资料,在审计机构询问时,其中一位原告称“烧掉了”。
“对他们有利,能证实其在2005年投入资金入伙广州建城水泥的重要资料怎么可能自己烧掉呢?”阮潮坤的儿子说,“只能说他们在撒谎,压根儿就没有相关凭证。”
工商档案亦显示,当年登记的13人合伙合同也明确阮海波、朱业汉等人未出资,依法不享有合伙人权利。
“有了《清算审计报告》,在广东高院开完两次庭后,原告方找人私下劝说我们去调解。”阮潮坤的儿子说,“我们坚决不同意。”
“因为增城法院等的违法判决、执行,父亲的所有家产及广州建城水泥厂、贵港建城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被查封、冻结,超裁超封近亿元,至今尚未解封。我的父亲喊冤十四年,早已身心俱疲,他希望在生命最后一刻看到广东高院做出的依法公正判决。”阮潮坤的儿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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